罪名:非法持有毒品 数量:25.6克 办案地:山东 日照 结果:有期徒刑7个月 办案律师:北京著名刑事律师 何慧贤 联系电话:18801008256(微信同号)
北京著名刑事律师何慧贤办案手记
张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,缓刑1年6个月,缓刑考验期内又犯非法持有毒品罪。经鉴定,其持有毒品成分为甲基苯丙胺,数量为25.6克,根据刑法相关规定,非法持有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的,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经过何律师的精心辩护,本案当事人仅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。
庭前,何律师充分利用证据缺陷与办案机关沟通谈判,开庭前一周,公诉机关书面提出“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,数罪并罚1年6个月的精准量刑建议”,提前实现了预期辩护目标,当事人将在宣判一个多月后予以释放。本案作为何律师办理的毒品犯罪成功案例,充分体现了在当前认罪认罚大背景下,审前辩护的重要性。
附:判决书照片
为保护当事人的隐私权,特意遮挡了判决书照片中当事人的基本信息。判决书页数较多,照片只选取部分了页面,实际以判决书原件为准。
|